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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台中縣林賴足基金會助學金

一、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二、申請對象:國小在學學生;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
三、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超出恕不受理。
四、助學金額:每學期新台幣叁仟元正。
五、申請期限:自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應附證件:本會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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