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8條之1及第14條自109年1月1日施行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1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修正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第14條,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58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查詢,第4-5頁)。
三、若有法案疑義,請洽詢(02)77365661。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1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修正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第14條,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58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查詢,第4-5頁)。
三、若有法案疑義,請洽詢(02)77365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