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
107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91210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限提出申請,逾期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除外):第一學期請於107年10月15日前、第二學期請於108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2、國中、小階段則採取當面審查,審查事項如下:
(1)審查地點:本縣漳興國小。
(2)審查時間:107年10月1日。
(3)審查鄉鎮:上午9時30分至12時(信義鄉暨仁愛鄉以外鄉鎮);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3時(信義鄉暨仁愛鄉)。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以外):於108年4月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2、國中、小階段:由學校端進行初審後,由本府進行複審後於108年4月15日前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三、旨揭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如超過本縣的核配名額時,將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若仍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四、本案獎學金請勿與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重複請領。
五、本府訂於本(107)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在本府B2大禮堂召開107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說明會,請有申請需求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並給予參加人員公(差)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91210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限提出申請,逾期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除外):第一學期請於107年10月15日前、第二學期請於108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2、國中、小階段則採取當面審查,審查事項如下:
(1)審查地點:本縣漳興國小。
(2)審查時間:107年10月1日。
(3)審查鄉鎮:上午9時30分至12時(信義鄉暨仁愛鄉以外鄉鎮);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3時(信義鄉暨仁愛鄉)。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以外):於108年4月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2、國中、小階段:由學校端進行初審後,由本府進行複審後於108年4月15日前函送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三、旨揭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如超過本縣的核配名額時,將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若仍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四、本案獎學金請勿與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重複請領。
五、本府訂於本(107)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在本府B2大禮堂召開107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說明會,請有申請需求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並給予參加人員公(差)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