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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192145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第三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 Ethers 及鹽類 Salts)新增「氯乙基卡西酮(Chloroethcathinone、C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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