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屆『疼惜台灣囝仔』-援助貧困學童學習費用申請表
第34屆『疼惜台灣囝仔』-援助貧困學童學習費用申請表
一、申請對象:
(一)國小一至五年級學童(機構安置者不適用)。
(二)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去世、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意外急難或單親扶養三名子女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
(三)符合以上條件且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證明文件擇其一即可,同戶至多申請2名)。
(四)本案自即日請至106年5月26日截止(須先向該會電話申請),請詳閱附檔資料。
二、所須資料:請備齊以下證明文件(影本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以審核。
(一)必備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之戶籍謄本,申請日為六個月內,並顯示記事欄)。
(二)必備當年度之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由縣市政府核發)或清寒證明(里長開立)。
(三)必備:主要經濟來源者若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意外急難均須附證明,否則不予認定。
三、該會社工將對部份學童進行家訪或電訪,申請者務必詳實填寫附檔表單。(填寫過程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諮詢該會社工:04-2528-5556)
四、旨揭活動請家長同意後主動申請,並請學校於6月2日前統一代為寄回至該會社工組收。
一、申請對象:
(一)國小一至五年級學童(機構安置者不適用)。
(二)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去世、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意外急難或單親扶養三名子女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
(三)符合以上條件且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證明文件擇其一即可,同戶至多申請2名)。
(四)本案自即日請至106年5月26日截止(須先向該會電話申請),請詳閱附檔資料。
二、所須資料:請備齊以下證明文件(影本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以審核。
(一)必備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之戶籍謄本,申請日為六個月內,並顯示記事欄)。
(二)必備當年度之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由縣市政府核發)或清寒證明(里長開立)。
(三)必備:主要經濟來源者若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意外急難均須附證明,否則不予認定。
三、該會社工將對部份學童進行家訪或電訪,申請者務必詳實填寫附檔表單。(填寫過程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諮詢該會社工:04-2528-5556)
四、旨揭活動請家長同意後主動申請,並請學校於6月2日前統一代為寄回至該會社工組收。
